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编制2021年学校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我校已正式启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家具、空调及其他物资、装饰修缮工程(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归口审核。
根据2020年4月28日预算编制工作启动会议要求,预算编制职责划分如下:
(一)公共教学楼、行政综合楼等功能性建筑
1.公共教学楼、会堂开办费编制由教务部牵头,主体建筑内职责划分如下:
(1)家具(含会议室)需求方案由教务部制定,后勤保障部编报预算并落实采购;
(2)室内窗帘需求方案由教务部制定,后勤保障部编报预算并落实采购;
(3)公共教学楼食堂内部家具、设备等需求方案由后勤保障部制定,同时负责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2.行政与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开办费编制由党政办公室牵头,主体建筑内职责划分如下:
(1)家具(含会议室)需求方案由党政办公室制定,后勤保障部编报预算并落实采购;
(2)公共区域饮水设备需求方案由后勤保障部制定,同时负责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3)室内窗帘需求方案由党政办公室制定,后勤保障部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4)行政与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食堂内部家具、设备等需求方案由后勤保障部制定,同时负责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3.校医院、图书馆开办费编制由其使用部门分别牵头,主体建筑内职责划分如下:
(1)家具及专用设备需求方案、公共区域相关布置方案分别由校医院、图书馆制定,同时负责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2)室内窗帘需求方案由校医院、图书馆分别制定,后勤保障部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3)公共区域饮水设施需求方案由后勤保障部制定,同时负责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4.北区宿舍及食堂开办费编制由后勤保障部牵头,主体建筑内职责划分如下:
(1)家具及各类设备需求方案由后勤保障部制定,同时负责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5.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开办费编制由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牵头,主体建筑内职责划分如下:
(1)家具及各类设备需求方案由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制定,后勤保障部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二)各学院大楼及体育馆
各学院大楼及体育馆开办费编制由学院分别牵头,主体建筑内职责划分如下:
1.教室、多功能厅内家具需求方案由教务部制定,后勤保障部编报预算并落实采购;
2.办公家具(含会议室)需求方案由各学院制定,后勤保障部编报预算并落实采购;
3.室内窗帘需求方案由各学院制定,后勤保障部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4.公共区域饮水设施需求方案由后勤保障部制定,同时负责编报相关预算并落实采购;
5.学院实验室及工作室等家具、专用设备、二次装饰修缮工程由各学院自行制定方案并落实采购;
6.涉及实验室搬迁的学院应在开办费中充分考虑搬运 费和搬迁后的设备调试经费,相关费用的需求方案由各学院制定,其中后勤保障部负责编报搬运费预算并落实采购,搬迁后的设备调试经费由各学院自行编报预算并落实采购。
预算编制应将配置标准与实际需求相结合,在申报办公家具及其他预算时,确有新增需求的,可据实编报预算,办公家具测算标准如下: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家具配备标准〉的通知》(深财资〔2018〕45号)。
请上述负责需求方案制定的牵头部门在5月15日前将办公家具(不含实验室家具)、课桌椅家具、窗帘、装饰修缮工程(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搬迁费方案及预算报后勤保障部:
物资采购联系人:陈老师,电话:23256100,邮箱:chenxuan@sztu.edu.cn;
装饰修缮工程联系人:侯老师,电话:23256306,邮箱:houchenguang@sztu.edu.cn;
搬迁费联系人:高老师,电话:23256305,邮箱:gaoyun@sztu.edu.cn。
未尽事宜请咨询上述业务口相关老师。
后勤保障部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