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拟向我校配租三房二厅公租房共计44套,现已进入申请阶段。房源配租明细以及配租要求具体如下:
一、房源配租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房源户型 |
套数 |
面积 |
1 |
中海万锦熙岸华庭 |
三房二厅 |
10套 |
87㎡ |
2 |
谷仓居 |
三房二厅 |
14套 |
87㎡ |
3 |
恒大成一期 |
三房二厅 |
20套 |
85㎡ |
二、配租要求:
三房二厅配租标准为四人及以上家庭,或具有博士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的三人及以上家庭。单位入住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入住人在申请企(事)业单位供职,正常缴纳社保;
2.入住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入住人及同住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入住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同住人。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请于7月7日(周四)晚上11点以前,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liuchenguang@sztu.edu.cn。选房顺序以递交材料的先后顺序为准,同一时间递交的以入职时间先后排队。7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公布初审结果及排队顺序。最终入住以住房保障中心复审结果为准。目前已申请学校公租房的老师如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这类教职工在住房保障中心复审通过后来后勤保障部申请退租现有公租房转调中海万锦熙岸华庭等三房二厅房源。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3256307、23256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