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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技术大学9栋值班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后勤保障部 [发表时间]:2020-09-07 [来源]: [浏览次数]:

深圳技术大学9栋值班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给我校教职工在校值班,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值班休息环境,并确保值班室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值班室的使用是指学校各单位临时值班人员使用的房屋。临时是短期内提供的值班休息场所,一般申请时效不得超过3天。目前我校值班室指的是竹韵花园9栋2楼和3楼两层,共 14套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相关部门核准的值班人员,符合条件、安排入住的值班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值班室的申请

第四条 各申请单位确定值班室使用人员入住的资格,并代表值班室使用人向后勤保障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值班室申请表,经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由后勤保障部,后勤保障部审批通过后,联系值班人员领取值班室钥匙。

第五条 申请单位应提前一天提交值班室申请表,后勤保障部根据值班室使用情况安排入住,当房源不足以满足入住需求时,申请部门应自行解决值班人员居住问题,也可以调整居住在竹韵花园公寓的教职工进行轮值。

 

第三章  值班室的使用

第六条 为保证值班室的周转和安排计划的顺利执行,值班室的使用,原则上使用时效不能延长。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延长值班室使用时效,申请时效超过3天以上的,可咨询后勤保障部,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申请,申请流程须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章盖后,由分管部门校领导签字确定后,将值班室申请表交至后勤保障部办理。

 

第四章 值班室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统筹安排值班室房源,配置值班室的所需物品,制定保障方案(包括装修标准、配置标准、服务标准)并报学校审批;负责值班室维修、保洁、钥匙保管、水电费查扣等后勤保障工作。计划财务部负责值班室改造和大修等相关经费核拨以及值班室水电、热水费的核算、扣除、报销与监督。安全保卫中心负责值班室的秩序维护以及楼宇建筑整体消防安全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等)的定期检查维护,还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不定期对值班室的消防安全进行抽查。各部门、学院负责本部门、本专业对口值班人员的入住申请。部门间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值班室使用管理工作。

第九条 退房。值班人员离开值班室时,须及时办理退房手续。值班室物业管理人员核查房内物品,收回房间钥匙。如有设施、物品丢失或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十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制订值班室的使用管理方案并按学校批准的方案实施,定期报告值班室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 值班室标准

第十一条 值班室内已配备床、被褥、桌椅、电器等必要的生活用品,值班室内由学校统一配备的各种相关设施为本校的公共财产,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六章 值班室住宿行为约束

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居住在值班室期间,须遵守校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严禁在值班室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严禁改变房屋室内结构、进行违章搭建或在公共区堆放物品;

(三)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 安全用电、安全使用天然气,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严禁破坏室内设施和使用各种违章用品;

(五)严禁私下变更房间,严禁出借或转借给他人。

值班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直至取消居住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四月二日经后勤保障部部门会议通过。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深圳技术大学

2020年4月2日